按 DDP 卖到欧盟:进口增值税、清关与卖方风险 税由卖方付, 申报却要欧盟境内的人来做

撰稿 Efe Kamış · 联合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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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 ICC Incoterms® 2020 · 《欧盟海关法典》952/2013 · 增值税指令 2006/112 · CBAM 条例 2023/956
主题 Incoterm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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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DP(完税后交货)之下,卖方把货送到买方所在国的约定地点,办理进口清关,并缴纳进口环节的税费;国际商会的流程图还会问打算用这条规则的卖方:进口增值税能不能退回来。DDP 并没有被取消,Incoterms® 2020 的十一条规则里仍有它。卖到欧盟,难处不在钱,而在申报:在欧盟提交海关申报的人,必须在欧盟设立(《欧盟海关法典》第 170 条第 2 款)。所以土耳其的卖方需要一家在欧盟设立的间接海关代理人;代理人要对海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(第 77 条第 3 款),这笔销售在当地也变成一笔要缴增值税的供货。进口手续接不下来,国际商会给的路是 DAP(目的地交货)或 DPU(卸货地交货)。

Incoterms® 2020 里的 DDP

DDP 在整套规则里站在卖方责任最重的一端。国际商会 2025 年发布的指导说明用一张表把这点讲清楚了:十一条规则里有十条,进口清关由买方办,关税由买方付;只有 DDP,两样都归卖方。按说明的原话,DDP 之下卖方要对目的国的全部关税、税款和进口手续负责。

“DDP 是不是取消了”这个问题,多半来自另外两条规则。真正消失的是 DDU 和 DAT:前者在 Incoterms® 2010 里由 DAP 取代,后者在 2020 年改名为 DPU;DDP 一直都在。详见 Incoterms® 2020:十一条规则。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七条规则里仍有 DDP,海运、公路、空运、铁路都能用。

同时,国际商会也提醒慎用这条规则。Incoterms® 2020 导言把两头的规则放在一起讲:EXW(工厂交货)之下,卖方只是把货交给买方处置,装货和出口清关都可能出问题,所以建议卖方改用 FCA;DDP 之下,卖方有些义务,比如进口清关,只能在买方国家履行。这在事实上或法律上都可能很难做到,导言建议这时考虑 DAP 或 DPU。另一头的规则对土耳其出口意味着什么,见 土耳其出口中的 EXW。

在土耳其一侧,DDP 是写在出口报关单和发票上的交货条件;代码填在哪一栏,见 报关单和电子发票上的交货条件。DDP 价格如何从 FCA 或 DAP 价格推算出来,见 不同交货条件之间的价格换算。

欧盟进口申报由谁来报

按《欧盟海关法典》,能提供所申报程序要求的全部信息、并能向海关出示货物的任何人,都可以提交海关申报(第 170 条第 1 款)。但申报人必须在欧盟关境内设立(第 170 条第 2 款)。申报人,指以自己名义提交申报的人,或者以其名义提交申报的人(第 5 条第 15 项)。

所以不在欧盟设立的卖方,要通过海关代理人申报。法典规定了两种代理(第 18 条第 1 款):直接代理,代理人以他人名义、为他人利益行事;间接代理,代理人以自己名义、为他人利益行事。代理人本身也必须在欧盟设立(第 18 条第 2 款)。申报时须说明自己代表被代理人行事,并说明是直接代理还是间接代理;未说明自己以海关代理人身份行事的,视为以自己名义、为自己利益行事(第 19 条第 1 款)。

欧盟以外的卖方如何做进口申报:两种代理(《欧盟海关法典》)
事项直接代理间接代理
代理人以谁的名义申报以卖方名义,为卖方利益以自己名义,为卖方利益
申报人(第 5 条第 15 项)卖方代理人
设立要求(第 170 条第 2 款)落在卖方身上;欧盟以外的卖方达不到落在代理人身上,代理人在欧盟设立
海关债务的债务人(第 77 条第 3 款)申报人,也就是卖方代理人和卖方共同承担

法典对设立要求列了三项例外(第 170 条第 3 款):提交过境或暂准进口申报的人;偶尔提交申报、且海关认为有正当理由的人;在与欧盟接壤的国家设立、并在与该国相邻的欧盟边境海关出示货物的人,前提是该国对在欧盟设立的人给予对等待遇。前两项取决于程序和海关的判断,第三项取决于对等;要把一票货的安排建立在其中任何一项上,先问清进口国海关。

实际操作中,欧盟以外的卖方按 DDP 销售,几乎都要通过间接代理人申报。间接代理之下,代理人是申报人,也是海关债务的债务人;以其利益提交申报的卖方同样是债务人(第 77 条第 3 款)。如果所提供的信息导致关税全部或部分未被征收,提供信息、且明知或理应合理知道信息不实的人,也是债务人。代理人等于替别人背债,所以接不接间接代理,由代理人自己决定:可以要求担保或预付,也可以拒绝为欧盟以外的卖方做这件事。报价之前先把代理人找好,并拿到书面条件。

规则正在变化。新的《欧盟海关法典》,即第 2026/2108 号条例,自 2027 年 9 月 21 日起适用(第 287 条第 2 款)。新文本要求进口商在欧盟设立;例外情形包括由在欧盟设立的间接代理人代理的进口商(第 27 条第 3 款 e 项)。为不在欧盟设立的进口商行事的间接代理人,就进口商的义务而言,视为进口商(第 33 条第 3 款)。这些义务有三项:提供信息、确保缴纳税费、确保货物符合其他相关法规。改革的时间表见 2026 年改了什么。

进口增值税与税务登记

从土耳其凭 A.TR 进入欧盟的工业品不缴关税;进口增值税则原则上每票都要缴。所以对土耳其出口商来说,DDP 在钱上的负担往往是进口增值税,而不是关税;部分产品还要加上消费税和反倾销税。会产生哪些税费,见 从土耳其进口到欧盟;以完税价格加关税构成税基的思路,在进口到土耳其时也一样,计算顺序见 土耳其进口税费计算。

进口增值税由谁缴,由进口成员国指定(增值税指令第 201 条)。DDP 之下卖方以自己的名义进口,这条链条随后就把卖方拴进了当地的增值税体系:

  • 销售变成当地的一笔供货。运输从欧盟以外开始的,被指定为增值税纳税人的进口商所做的供货,以及之后的每一笔供货,都视为在进口成员国发生(第 32 条)。DDP 卖方卖给买方,在当地就是一笔要缴增值税的境内供货。
  • 这笔供货的增值税原则上由卖方缴纳(第 193 条)。供货方未在当地设立的,成员国可以规定由购买方纳税(第 194 条);是否这样规定,各国不同。
  • 可能需要增值税登记。成员国要为在其境内进行有抵扣权供货的纳税人编号,只由购买方纳税的供货除外(第 214 条第 1 款 a 项)。
  • 进口增值税能否收回,取决于登记。纳税人在其进行应税交易的成员国抵扣进口增值税(第 168 条 e 项)。未登记的非欧盟企业,可走第 86/560/EEC 号指令的退税途径(第 171 条第 2 款),但只限于在该成员国没有进行过任何供货或服务的企业(第 86/560/EEC 号指令第 1 条第 1 款)。DDP 销售本身就是在进口成员国的供货(第 32 条),所以只有该国规定这笔销售的增值税由买方缴纳,卖方才能走这条途径(第 194 条;第 171 条第 2 款第二段);否则卖方须办理增值税登记,通过申报表抵扣。退税途径可用时,成员国可以把对等作为条件,也可以要求指定税务代表(第 86/560/EEC 号指令第 2 条第 2–3 款)。
  • 有时可以不在边境付现。成员国可以允许把进口增值税记入增值税申报表,而不在进口时缴纳(第 211 条);前提是当地有人提交增值税申报。

以上哪一条适用、条件是什么,由各国国内法决定。报 DDP 之前,向当地税务顾问问清两件事:要不要做增值税登记,进口增值税怎么收回。

按 DDP 卖 CBAM 货物

水泥、钢铁、铝、化肥、电力和氢等 CBAM 货物,只有授权 CBAM 申报人才能进口到欧盟(第 2023/956 号条例第 4 条)。条例对进口商的定义是:以自己名义、为自己利益提交放行自由流通申报的人;由间接代理人提交申报的,则是以其利益提交申报的人(第 3 条第 15 项)。DDP 之下,这个人就是土耳其的卖方。

进口商不在任何成员国设立的,由间接海关代理人取得授权 CBAM 申报人身份,不论进口商是否因 50 吨门槛而豁免(第 5 条第 2 款)。代理人随后要就这些货物承担进口商的 CBAM 义务(第 5 条第 2a 款)。也就是说,DDP 之下代理人不但要接海关申报,还要接 CBAM 申报和证书;不肯接,货就进不了口。排放数据和成本分担,见 土耳其出口商与 CBAM。

什么时候 DAP 风险更小

DAP 之下,卖方同样把货送到买方门口,风险也担到那里;进口清关和进口税费归买方。国际商会的流程图正是用这个问题来做选择:能不能在目的国拿到进口许可、办完进口手续,能不能收回进口增值税?做不到,就用 DAP 替代 DDP,国际商会的指导说明也是这个建议;卸货也归卖方的,用 DPU。三条规则下各项费用归谁,见 Incoterms 费用分摊。

常见的折中做法,是加一句“DDP, VAT unpaid”:关税留给卖方,进口增值税转给买方。Incoterms® 并不禁止这类改动,但导言说这样做有风险:双方要在合同里把想要的效果写得极其清楚;改了费用分摊,还要写明是否同时改变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点。另一个问题是:进口增值税由谁缴,由进口国指定,而不是由合同决定(增值税指令第 201 条)。买方能不能缴,要看当地是否承认买方为纳税人。各种变体的细节见 Incoterms® 2020。

判断规则

在欧盟设立的间接代理人书面同意之前,不报 DDP。把代理人的担保条件、服务费,以及 CBAM 货物上是否担任授权申报人,都算进价格。

在进口国没有增值税登记、也没有收回进口增值税的办法,就选 DAP。买方自己进口、自己抵扣;风险照样由卖方担到门口。

合同写“DDP, VAT unpaid”,就要同时写明由谁申报。增值税要由买方缴的,事先确认进口国承认买方为纳税人。

在从土耳其到欧盟的公路运输业务中,出口报关单以及 A.TR、EUR.1 等流通证书,由我方自有报关人员办理;欧盟一侧的进口申报,由在欧盟设立的海关代理人负责。

哪些地方会出错

货到边境,却没有间接代理人

卖方按 DDP 卖了货,以为买方的报关行会处理。买方的代理人愿意替买方办事,却不愿以自己的名义替欧盟以外的卖方申报、分担海关债务。申报人必须在欧盟设立(第 170 条第 2 款),卖方自己也报不了;货只能等着,直到找到代理人。

进口增值税没算进价格,或者收不回来

凭 A.TR 的货不缴关税,于是 DDP 价格只按运费算。进口增值税按完税价格加关税和运到第一目的地的运费计算,由卖方缴纳。卖方在当地没有登记,就不能抵扣;又因为它在当地进行了供货,原则上也不能走第 86/560/EEC 号指令的退税程序。

CBAM 货物按 DDP 卖出,代理人不是授权申报人

一批钢材或铝材按 DDP 卖出。进口商是欧盟以外的卖方,所以间接代理人必须具备授权 CBAM 申报人身份(CBAM 条例第 5 条第 2 款)。代理人没有这个身份,或不愿承担这项义务,货就无法进口(第 4 条)。

常见问题

DDP 是不是取消了?

没有。Incoterms® 2020 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七条规则,包括 DDP。被取消的是 DDU(Incoterms® 2010 中由 DAP 取代)和 DAT(Incoterms® 2020 中改名为 DPU)。

DDP 含不含增值税?

合同没有另行约定的,进口环节的税费由卖方承担;国际商会的指导说明让 DDP 卖方对目的国的全部关税、税款和进口手续负责,流程图也会问卖方能否收回进口增值税。双方想把增值税排除在外,要明确写进合同;至于由谁缴纳,由进口国决定(增值税指令第 201 条)。

从土耳其按 DDP 卖到欧盟,要不要缴关税?

凭 A.TR、处于自由流通状态的工业品不缴。农产品以及煤炭和钢铁产品,税率取决于另行签订的协定和原产地证明;进口增值税原则上每票都要缴。详见 从土耳其进口到欧盟。

DDP 和 DAP 有什么区别?

两者都是卖方把货送到目的地、风险担到那里。区别在进口:DAP 之下进口清关和税费归买方,DDP 之下归卖方。

土耳其公司能不能以自己名义在欧盟做进口申报?

原则上不能:申报人必须在欧盟关境内设立(《欧盟海关法典》第 170 条第 2 款)。法典只允许少数例外,比如偶尔申报和接壤国家的情形(第 170 条第 3 款);是否适用,由进口国海关决定。通常的做法是找一家在欧盟设立的间接海关代理人。

来源

  1. 国际商会:Incoterms® 2020 导言(Publication No. 723E) 第 IV 部分:EXW 和 DDP 是两头的规则,DDP 的进口清关只能在买方国家完成,建议考虑 DAP 或 DPU;第 X 部分:改动规则的风险。导言由 Charles Debattista 署名;按导言自己的说明,观点属于作者本人,不构成规则的一部分 · icc-switzerland.ch(PDF) · 查阅日期 2026-10-24
  2. 国际商会:Incoterms® 2020 核对清单与流程图(Publication No. 817E,© 2022) 卖方流程图中关于 DDP 的问题:进口许可与进口手续、进口增值税能否收回;进口清关实际上可能办不成,所以 DDP 要慎选 · library.iccwbo.org(PDF,免费) · 查阅日期 2026-10-24
  3. 国际商会:Guidance Note: Using the Incoterms® 2020 Rules to Manage Tariff Risk in International Trade(2025 年 4 月) 逐条规则列出由谁办进口清关、由谁付关税;DDP 是唯一由卖方付税的规则;用 DAP 替代 DDP,避免卖方承担风险 · iccwbo.org(PDF) · 查阅日期 2026-10-24
  4. 国际商会:Incoterms® 2020 官方页面 规则最近一次更新是 2020 年 · iccwbo.org · 查阅日期 2026-10-24
  5. 第 952/2013 号条例,《欧盟海关法典》(2022-12-12 合并文本) 第 5 条第 6 项(海关代理人)、第 5 条第 15 项(申报人)、第 18 条(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,代理人的设立要求)、第 19 条第 1 款(说明代理类型)、第 77 条第 3 款(海关债务的债务人)、第 170 条(谁可以申报,设立要求及例外) · eur-lex.europa.eu · 查阅日期 2026-10-24
  6. 第 2026/2108 号条例,新《欧盟海关法典》,欧盟官方公报 L,2026-09-19 第 27 条(进口商的义务与设立要求)、第 33 条(海关代理人;欧盟以外进口商的间接代理人视为进口商)、第 287 条第 2 款(自 2027-09-21 起适用) · eur-lex.europa.eu · 查阅日期 2026-10-24
  7. 理事会第 2006/112/EC 号增值税共同制度指令(2025-04-14 合并文本) 第 32 条(进口后供货的地点)、第 168 条 e 项(进口增值税的抵扣)、第 171 条第 2 款(向非欧盟纳税人退税;第二段:仅限由客户缴税的供货)、第 193–194 条(供货的纳税人)、第 201 条(进口增值税的纳税人)、第 211 条(通过增值税申报表缴纳)、第 214 条第 1 款 a 项(增值税登记) · eur-lex.europa.eu · 查阅日期 2026-10-24
  8. 理事会第 86/560/EEC 号指令,向不在共同体境内设立的纳税人退还增值税 第 1 条第 1 款(退税仅限在该成员国没有供货的企业)、第 2 条第 1 款(退税,含进口增值税)、第 2 条第 2 款(对等)、第 2 条第 3 款(税务代表) · eur-lex.europa.eu · 查阅日期 2026-10-24
  9. 第 2023/956 号条例,CBAM(2025-10-20 合并文本,含第 2025/2083 号条例的修改) 第 3 条第 15 项(进口商)、第 4 条(只有授权 CBAM 申报人可以进口)、第 5 条第 1–2a 款(身份申请;欧盟以外进口商的间接代理人) · eur-lex.europa.eu · 查阅日期 2026-10-24

本页仅供参考,不构成报关、税务或法律意见。欧盟法规均直接阅读欧盟出版局的文本,并注明条款;各成员国的实际做法不在本页范围内。报 DDP 之前,请向进口国当地的海关代理人和税务顾问确认海关与增值税规则。Incoterms® 是国际商会的注册商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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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本页作为 2026-10-24 土耳其语页面的对应版本发布。依据直接阅读的国际商会 Incoterms® 2020 导言、流程图和 2025 年的指导说明,以及《欧盟海关法典》、新《欧盟海关法典》、增值税指令、第 86/560/EEC 号指令和 CBAM 条例写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