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耳其出口收汇与 İBKB:180 天期限和 35% 结汇 货已出港 账还没结

撰稿 Efe Kamış · 联合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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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 《第 32 号决定》第 8 条 · 《第 2018-第 32/48 号公告》 · 土耳其央行《出口通函》 · 第 1567 号法律第 3 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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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土耳其,出口收入必须自实际出口之日起 180 天内调回国内。实际出口之日,就是出口报关单结关的那一天;接收款项的银行为这笔收入出具出口收汇确认书(İBKB),两步都完成后,经办银行的出口档案随即了结。销售合同给出的付款期超过 180 天的,期限为到期日后 90 天。2027-01-31 之前,与 İBKB 或 DAB 挂钩的收入,至少 35% 要卖给出具单证的银行。档案未按期了结的,报送税务局,最终可能处以应调回金额市场价值 5% 的行政罚款。这些规则经常调整;每条规则旁都注明了所依据文本的日期和编号,操作之前请查阅现行文本。

规则来源

这条链有四环,每一环都以前一环为依据:

  • 《保护土耳其货币价值法》(第 1567 号法律):授权总统就外汇事项作出决定(第 1 条),并规定罚则(第 3 条)。
  • 《第 32 号决定》(官方公报 1989-08-11 / 20249 号):出口收入由出口商自由处置,但授权土耳其财政和国库部(下称“财政部”)在必要时规范收入调回(第 8 条第 1 款)。
  • 《关于出口收入的第 2018-第 32/48 号公告》(官方公报 2018-09-04 / 30525 号;最近一次修订见官方公报 2021-02-21 / 31402 号):依据上述授权发布,规定期限、İBKB、报送和差额注销。
  • 土耳其中央银行(TCMB)《出口通函》:《公告》的实施程序由土耳其中央银行公布(《公告》第 12 条第 1 款)。《通函》经常由财政部发函更新;本页所读文本的最新依据,是财政部 2026-07-30 第 4922313 号函。

实务中用到的金额和比例,大多写在《通函》里,而不在《公告》里。两者如有出入,请看现行《通函》,以及该条脚注引用的财政部函;下文每条规则都注明了出自哪个文本的哪一条。

调回期限

期限从实际出口日期起算。《通函》把它定义为货物出口报关单的结关日期(第 3 条第 1 款 e 项);发票日期和提单日期都不算。180 天只是上限。真正的规则是:进口商一付款,收入就直接调回,不得拖延(《公告》第 3 条第 1 款)。

《第 2018-第 32/48 号公告》和《出口通函》:收入调回期限
交易期限依据
一般规则自实际出口起 180 天《公告》第 3 条第 1 款 · 《通函》第 4 条第 1 款、第 8 条第 1 款
合同付款期超过 180 天自到期日起 90 天《公告》第 5 条第 5 款 · 《通函》第 4 条第 4 款
在国外承包工程的企业出口365 天《公告》第 5 条第 1 款
寄售出口自最终销售起 180 天《公告》第 5 条第 2 款
送往展会、展览和贸易周销售的货物自活动结束起 180 天《公告》第 5 条第 2 款
暂时出口后留在国外或在国外售出的货物自期限届满或最终销售起 90 天《公告》第 5 条第 3 款
赊销或租赁方式出口合同中每个到期日之后 90 天《公告》第 5 条第 4 款
预收货款出口货物在 24 个月内出口《公告》第 4 条第 1 款 · 《通函》第 6 条第 1 款

延期付款的销售要适用 90 天期限,出口商须向经办银行提交书面声明,以及载明付款期的合同、形式发票或汇票(《通函》第 4 条第 4 款)。以天数计的期限,从交易次日起算;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,到下一个工作日下班时届满(《通函》第 8 条第 10 款)。

İBKB 由谁出具

出口收汇确认书证明收入已经调入土耳其,样式附在《公告》之后。这份证明由银行出具,出口商自己不能出具(《公告》第 8 条第 2 款)。财政部跟踪出口收入的信息系统上线之前,银行可以改用外汇买入凭证(DAB)(《公告》临时第 1 条第 2 款);同一笔交易只出具其中一种(《通函》第 30 条第 2 款)。

  • 经办银行:报关单第 28 栏填写的银行,或者出口商约定、凭报关单信息为其了结档案的银行(《通函》第 3 条第 1 款 c 项、第 24 条第 1 款)。付款方式也填在同一栏(第 5 条第 1 款)。
  • 多份报关单:可以附上全部报关单信息,只出具一份 İBKB(《通函》第 8 条第 11 款)。
  • 款项转到另一家银行:İBKB 出具后转出的金额,不再出具第二份 İBKB;第一家银行书面通知接收银行(《通函》第 8 条第 8 款)。

卖给银行:至少 35%

按《通函》临时第 4 条,从该条生效之日起至 2027-01-31(含当日),与 İBKB 或 DAB 挂钩的出口收入,至少 35% 卖给出具单证的银行。银行当天按土耳其央行公布的当日买入汇率,把这笔外汇卖给央行,并向出口商支付等值的土耳其里拉。该条最近一次的依据,是财政部 2026-07-30 第 4922313 号函。比例和截止日期已经通过这类函件改过几次;现行版本在本站的 2026 年法规跟踪表里持续更新。

档案怎样了结

出口商常说的“出口档案”,就是经办银行按每份报关单开立的出口账户。收入按期到账、银行出具 İBKB 后,这个账户在经办银行了结(《公告》第 8 条第 1 款;《通函》第 23 条第 1 款)。顺序如下:

  1. 报关单:付款方式和经办银行填在第 28 栏。出口收入以第 22 栏的金额为准;这个金额也含运费或保险费、并与发票相符的,以发票金额为准(《通函》第 10 条第 1 款)。
  2. 收入到账:银行接收款项,在实际出口后 180 天内出具 İBKB(《通函》第 8 条第 1 款)。
  3. 单证:了结档案时,向经办银行提交报关单副本或报关单信息、相关 İBKB、销售发票,有扣减或冲抵的,一并提交相应单证(《通函》第 25 条第 1 款)。
  4. 了结:没有缺项,账户就在经办银行了结;少量差额按下文的差额注销规则处理。

买方扣掉运费、保险费、佣金、仓储费、保税仓费用、关税或者保理费用等,到账的收入就会不足。这些扣减由经办银行审核处理(《公告》第 7 条第 1 款)。短收的原因要向银行提供证明,费用类型和金额注在 İBKB 上(《通函》第 21 条第 2 款)。

《出口通函》第 28 条:短收差额的注销(按每份报关单)
差额由谁注销
不超过 15,000 美元银行直接注销,不看付款方式,也不看差额占申报金额的比例
15,000 至 100,000 美元,且不超过货值的 10%银行直接注销;保险原因造成的差额也包括在内
不超过 200,000 美元,且不超过货值的 10%税务局,考虑不可抗力和正当理由
超过 200,000 美元土耳其财政部

金额按报关单第 46 栏的价值计算;一份报关单只适用其中一项,取对出口商有利的那一项(《通函》第 28 条第 3–4 款)。《公告》第 10 条给第一项写的金额更高;《通函》中的 15,000 美元,依据是财政部 2022-04-21 第 1150193 号函。

按期调回收入、了结账户,责任在出口商(《公告》第 6 条第 1 款;《通函》第 26 条第 1 款)。通过外贸公司做间接出口的,除非协议另有约定,由制造商或供货商负责(《通函》第 26 条第 1 款)。

付款方式与交货条件

《公告》列出七种付款方式:信用证、付款交单、货到付款、承兑信用证、承兑交单、货到承兑和预付货款(第 3 条第 2 款)。选哪一种,决定档案怎样了结、在哪里了结:

  • 预付货款:顺序反过来,钱先到,货物必须在 24 个月内出口。没有按期用于出口、也没有一次性退还的预付款,适用预融资规定(《公告》第 4 条)。账户在接收预付款的银行了结(《通函》第 24 条第 1 款)。
  • 信用证:款项经银行划转,可单证与信用证不符会推迟付款,而 180 天仍从实际出口日期起算。装货之前怎样读信用证,见怎么读一份信用证一页。
  • 延期付款:付款期超过 180 天的,期限为到期日后 90 天;载明付款期的单证一开始就交给银行(《通函》第 4 条第 4 款)。

《通函》对 Incoterms® 贸易术语只有一条明文规定:以 CFR(成本加运费)和 CIF(成本、保险费加运费)成交的出口,运费和保险费视为服务收汇(《通函》第 22 条第 2 款)。运费和保险费计入售价的,请在报关之前与经办银行商定,这两项在档案里怎样体现。各条规则下运费和保险费由谁支付,见 Incoterms® 2020 一页。

逾期之后

  1. 5 个工作日:账户没有了结的,经办银行在 5 个工作日内报送税务局(《公告》第 8 条第 3 款;《通函》第 29 条第 1 款)。期限已过、但在这 5 个工作日内接收收入的,账户照常了结,不再报送(《通函》第 23 条第 3 款)。
  2. 90 天催告:税务局在报送后 10 个工作日内发出催告,给予 90 天期限。这段时间里要么了结账户,要么提供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的证明(《公告》第 8 条第 4 款)。
  3. 延期:不可抗力持续期间,按每期六个月给予延期;有正当理由的,六个月以内由税务局按每期三个月决定,超过六个月由财政部决定(《公告》第 8 条第 5–6 款)。不可抗力的情形逐项列明:任何一方破产或者和解、罢工、闭厂、共同海损、官方机构的决定、自然灾害、战争、封锁、货物灭失或者损坏,以及诉讼或者仲裁(《公告》第 9 条第 1 款)。
  4. 检察官:催告期和延期届满后账户仍未了结的,税务局通知检察官(《通函》第 29 条第 4 款)。

罚则:按第 1567 号法律,未按期调回应收款的,处以应调回金额市场价值 5% 的行政罚款。在处罚决定生效前把钱调回的,从轻处罚,罚款不得超过应调回金额的 2.5%。违法行为是为法人利益实施的,对法人处以同样的罚款;由检察官作出决定(第 3 条)。

操作之前

期限、比例、差额注销限额和国别名单,都会随财政部函件而变。本页每条规则都依据 2026-09-30 读到的文本。了结档案或者计算期限之前,请向经办银行确认《通函》的现行版本。

国别豁免

出口到《通函》附件 2 所列 36 个国家的,不适用收入调回义务(《通函》第 4 条第 6 款)。向附件 3 所列 9 个国家出口的,出口商可以自由处置 50% 的收入(第 22 条第 1 款):阿塞拜疆、阿尔及利亚、摩洛哥、哈萨克斯坦、利比亚、乌兹别克斯坦、突尼斯、土库曼斯坦和乌克兰。两份名单都会随财政部函件而变;本页所读版本中,附件 2 最近一次依据的是 2025-12-18 第 4440660 号函。出口到伊拉克、利比亚和毛里塔尼亚的,《通函》还为银行接收收入规定了特殊途径(第 8 条第 4 款)。

哪些地方会出错

期限从发票日期算起

期限从报关单结关之日起算(《通函》第 3 条第 1 款 e 项),与发票、提单或收款日期无关。从别的日期起算,最后一天就会算错,还可能错过报送前的窗口。

报关单上的银行或付款方式填错

哪家银行跟踪账户,看第 28 栏。要在另一家银行了结档案,那家银行必须书面通知第 28 栏所填的银行(《通函》第 24 条第 2 款)。这两项信息,请在报关之前书面交给报关行;我方自有报关行负责制作出口报关单,一开始就会索要这两项。

收入先汇入国外账户

从出口商自己的国外账户汇来的收入,银行要接收,就得提交报关单日期之后 180 天的账户流水(《通函》第 11 条第 2 款)。缺了流水,钱即使按期到账,接收也会拖后。

出具 İBKB 之前就把收入转走

这时,收入来自国外这一点必须另行证明:要有最先收款的银行出具、载有 SWIFT 报文的函件,再加销售单证(《通函》第 8 条第 7 款)。最省事的做法,是在收款银行就把收入与 İBKB 挂钩。

常见问题

İBKB 是什么?

出口收汇确认书证明出口收入已经调入土耳其,由接收收入的银行出具(《公告》第 8 条第 2 款)。收入按期到账、银行出具 İBKB 后,经办银行的出口账户随即了结。

土耳其出口商调回收入,期限是多少天?

一般规则是自实际出口日期起 180 天。合同付款期超过 180 天的,自到期日起 90 天;国外承包工程企业为 365 天;寄售出口自最终销售起 180 天(《公告》第 3 条第 1 款、第 5 条)。

35% 的结汇要求还适用吗?

按本页所读的《通函》文本(临时第 4 条),适用至 2027-01-31(含当日)。这个日期以前也延长过;办理之前请先问银行。

货代或报关行能办 İBKB 吗?

不能。İBKB 由接收收入的银行出具,档案由经办银行了结。报关行管的是报关单:付款方式、经办银行和货值填对了,档案在银行就能顺利了结,不走弯路。哪个阶段需要哪份单证,见出口单证一页。

这和进料加工的期限是一回事吗?

不是。进料加工许可下的出口承诺属于另一个制度,延期和核销见进料加工延期一页。《通函》另外允许银行冲抵这一制度下的进口款和出口收入(第 21 条第 7 款)。

来源

  1. 土耳其中央银行(TCMB):《出口通函》(İhracat Genelgesi),已更新至土耳其财政部 2026-07-30 第 4922313 号函的文本 第 3 条第 1 款(定义),第 4 条(期限),第 6 条(预收货款),第 8 条(接收、期限计算),第 10 条(收入的确定),第 11 条第 2 款,第 21 条第 2 款,第 21 条第 7 款,第 22 条(自由处置、CFR/CIF),第 23–26 条(了结、单证、责任),第 28 条(差额注销),第 29 条(报送、催告、检察官),第 30 条第 2 款,临时第 4 条(35% 结汇),附件 2,附件 3 · tcmb.gov.tr(PDF)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30
  2. 《关于出口收入的第 2018-第 32/48 号公告》(依据《第 32 号决定》),官方公报 2018-09-04 / 30525 号 第 3 条(180 天、付款方式),第 4 条(预收货款),第 5 条(特别期限),第 6 条(责任),第 7 条第 1 款(扣减),第 8 条(İBKB、报送、催告、延期),第 9 条(不可抗力),第 10 条(差额注销),第 12 条第 1 款,临时第 1 条第 2 款(DAB);最近一次修订见官方公报 2021-02-21 / 31402 号,查阅的是现行文本 · mevzuat.gov.tr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30
  3. 《关于保护土耳其货币价值的第 32 号决定》,部长会议决定 1989-08-07 / 89/14391 号,官方公报 1989-08-11 / 20249 号 第 8 条第 1 款(出口收入的自由处置和财政部的规范权限);查阅的是现行文本 · mevzuat.gov.tr(PDF)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30
  4. 《保护土耳其货币价值法》(第 1567 号法律) 第 1 条(授权),第 3 条(未按期调回的,罚款为市场价值的 5%;决定生效前调回的,上限 2.5%;法人;检察官的权限);经第 7555 号法律修订后的现行文本 · mevzuat.gov.tr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30

本页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或财务意见。《决定》《公告》《通函》和法律的文本都是直接读的,并注明了条款号。《通函》中的比例、期限、差额注销限额和国别名单,经常随土耳其财政部的函件变动;每条规则请在办理当天与经办银行和会计师确认。本页不涉及增值税退税。

页面修订

  1. 页面发布。《通函》依据土耳其央行发布的现行 PDF,《公告》《决定》和法律依据 mevzuat.gov.tr 上的现行文本,全部直接读自原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