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耳其进料加工:证书延期与核销 证书到期, 申请期才开始

撰稿 Efe Kamış · 联合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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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 土耳其《进料加工制度决定》和《进料加工制度公告》(出口:2006/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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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耳其进料加工证书(DİİB)的期限按行业确定,最长 12 个月,在到期所在月份的最后一天终止。延期、正当理由和不可抗力的申请,大多要在证书到期后 3 个月内提出;逾期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。出口承诺的核销也是这 3 个月,主管机关不会另行提醒。贸易部还会不时通过临时条款给出统一延期:最近一次窗口于 2026 年 4 月 17 日开启,为期 6 个月。

期限怎么算

进料加工制度下,出口产品所用的投入品可以免缴关税进口。作为交换,企业要作出出口承诺,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。这个制度有两种凭证:

进料加工证书(DİİB)
由贸易部签发;凭证书可以免税进口,也可以在国内采购。
进料加工许可(DİİZ)
由海关签发;只管进口,并限于《公告》列明的作业,比如配件、组装、维修、包装和贵金属加工。

证书或许可的期限按行业确定,最长 12 个月。造船、成套设备、生产周期超过 12 个月的产品和国防产品,期限可以与项目一致(《公告》第 20 条第 1、2 款)。

期限从证书日期起算。到期日不是期限届满那天,而是届满所在月份的最后一天;延期、正当理由和不可抗力的期限,也都算进这个日期(《公告》第 20 条第 3 款;《决定》第 10 条)。3 月 15 日签发、期限 12 个月的证书,到次年 3 月 31 日终止。

延期途径,一张表

《公告》规定的延期途径不止一种,条件、时长和申请地点各不相同。共同点在于:申请期在证书到期之后才开始,错过就没有回头路(《公告》第 21 条第 2 款、第 23 条第 2 款、第 26 条第 2 款)。

进料加工证书的延期途径
途径条件 延期申请
按首次进口延期 以首次进口日期为准;一次都没有进口的也适用 最长 3 个月到期后 3 个月内,向贸易部申请(第 21 条第 1 款 a 项、第 22 条第 1 款)
按履约情况延期 已完成的出口至少达到承诺的 25% 原期限的一半到期后 3 个月内,向贸易部申请(第 21 条第 1 款 b 项、第 22 条第 2 款)
正当理由 与提前完成的出口相对应的进口没能完成 最长为原期限的一半到期后 3 个月内,向贸易部申请(第 23 条第 1 款 a 项、第 24 条第 1 款)
不可抗力和特殊情况 期限内发生灾害、禁令、战争、疫情、破产、罢工等情况 视事件持续时间而定到期后 3 个月内,向贸易部申请(第 25 条、第 26 条第 1 款 a 项、第 27 条)

进料加工许可(DİİZ)向海关申请,期限也不一样:按项目延期,以及正当理由和不可抗力的申请,都要在许可到期后 2 个月内提出(第 21 条第 1 款 ç 项、第 23 条第 1 款 b 项、第 26 条第 1 款 b 项)。许可要以正当理由延期,已完成的生产或出口须至少达到承诺的 25%(第 24 条第 2 款)。

2026 年统一延期窗口

上面这些途径是常设的。在此之外,贸易部可以在《公告》里加一条临时条款,给某一日期之前签发、尚未核销的所有证书一次统一延期。最近一次窗口刊登在 2026 年 4 月 17 日的官方公报上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(出口:第 2026/2 号公告)。

  • 范围:2026 年 4 月 17 日之前签发、出口承诺账户尚未核销的 DİİB 证书和 DİİZ 许可。
  • 条件:自施行之日起 6 个月内向贸易部申请。
  • 延期:证书或许可原期限的一半,最长 3 个月。
  • 例外:7108、7112.91 和 7113.19 税目货物(贵金属和首饰)的许可,延期最长 1 个月。

两点要留意

延期并不接在原到期日后面,从申请获准之日起计算(临时第 37 条第 6 款)。六个月申请期的最后一天,请向贸易部确认;申请不要拖到最后一周。

这样的窗口并非头一回。自 2023 年以来,《公告》临时第 37 条已经六次加进这样一款:

依临时第 37 条开启的统一延期窗口
官方公报范围延期
2023-02-012020 年 1 月 1 日之后签发的 DİİB 和 DİİZ不超过原期限的一半
2023-10-112020 年 1 月 1 日之后签发的 DİİB不超过原期限的一半
2024-06-142021 年 1 月 1 日之后签发的 DİİZ(贵金属除外)不超过原期限的一半
2024-12-282021 年 1 月 1 日之后签发的 DİİB 和 DİİZ(贵金属许可除外)原期限的一半,最长 3 个月
2025-09-112022 年 1 月 1 日之后签发的 DİİB 和 DİİZ(贵金属许可除外)原期限的一半,最长 3 个月
2026-04-17不设签发日期条件;贵金属许可另列一款最长 3 个月;贵金属许可最长 1 个月

每一款都给出自各自施行之日起 6 个月的申请期。没有任何承诺说还会再开窗口;计划请按常设途径来做。

核销:到期后三个月

期限结束,事情并没有完:出口承诺还要核销。按《公告》的规定:

  • DİİB:最迟在证书到期后 3 个月内,把附件 3 所列的信息和单证交给贸易部指定的大区局(第 37 条第 1 款 a 项)。
  • DİİZ:最迟在许可到期后 3 个月内,把附件 4 所列的信息和单证交给海关(第 37 条第 1 款 b 项)。

盯住这些期限是企业自己的责任,主管机关不会另行书面通知(第 37 条第 2 款)。单证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齐,主管机关给 1 个月;到时仍未补齐,承诺就按现有的信息和单证核销(第 38 条第 1 款;《决定》第 19 条)。

期限错过之后

凭证书进口的货物,制度要求的手续在期限结束后仍然可以办完,只是代价更高(《决定》第 22 条):

  • 到期后 1 个月内办完的,仍算在证书范围内,但要收取《海关法》第 241 条第 3 款违规罚款的两倍。
  • 2 个月内办完的,同样算在证书范围内,但要按第 241 条第 4 款收取违规罚款的四倍。

这两个月的宽限代替不了延期。承诺在期限内完不成,正确的做法是在期限届满之前,就定下走哪一条延期途径。

哪些地方会出错

证书到期之前没人想到延期

申请期从证书到期时开始,为期 3 个月(许可为 2 个月)。过了这段时间,申请不予受理(第 21 条第 2 款)。出口进度一拖后,先要问哪一条途径的条件已经满足:承诺的 25% 已经出口,就走按履约延期;进口没能完成,就走正当理由。

以为统一延期接在原到期日后面

2026 年的窗口里,延期从申请获准之日起算(临时第 37 条第 6 款)。期限已经结束的证书,剩余时间要照这个算法来安排。

等主管机关提醒再去核销

《公告》明确排除了这一点:期限不会另行通知企业(第 37 条第 2 款)。单证不齐地过完三个月,承诺就按手头的信息核销。

贵金属许可也指望三个月

2026 年的窗口里,7108、7112.91 和 7113.19 税目下的许可,延期最长 1 个月(临时第 37 条第 7 款)。指望从同一个窗口拿到同样的期限,许可就会提前到期。

常见问题

DİİB 和 DİİZ 有什么区别?

DİİB 由贸易部签发,进口和国内采购都包括在内。DİİZ 由海关签发,只管进口,并限于《公告》第 14 条列明的作业。延期和核销申请交到哪里,也由此而定:DİİB 交贸易部和大区局,DİİZ 交海关。

谁可以申请 2026 年的统一延期?

2026 年 4 月 17 日之前签发、出口承诺账户尚未核销的 DİİB 证书和 DİİZ 许可,其持有人都可以申请。申请在施行之日起 6 个月内向贸易部提出。延期为原期限的一半,最长 3 个月;贵金属许可最长 1 个月(临时第 37 条第 6、7 款)。

统一延期还会再开吗?

没人知道。自 2023 年以来,临时第 37 条已经六次加款,但这既算不上时间表,也算不上承诺。计划请按常设的延期途径和核销期限来做。

证书在哪一天到期?

按届满所在月份的最后一天算,不按期限届满那天算。已经获准的延期也算进这个日期(《公告》第 20 条第 3 款;《决定》第 10 条)。

来源

  1. 《进料加工制度公告》(出口:2006/12),贸易部发布的合并文本(2026-04-17) 援引的条文:第 3 条(DİİB 和 DİİZ 的定义),第 14 条(可以给予许可的作业),第 20 条(期限与到期日),第 21–22 条(延期申请与审核),第 23–24 条(正当理由),第 25–27 条(不可抗力和特殊情况),第 37–38 条(核销),临时第 37 条(统一延期各款;官方公报 2023-02-01、2023-10-11、2024-06-14、2024-12-28、2025-09-11、2026-04-17) · ticaret.gov.tr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29
  2. 官方公报 2026-04-17 / 33227:《〈进料加工制度公告〉修改公告》(出口:2026/2) 在临时第 37 条中增加第 6、7 款:6 个月内申请,最长 3 个月;贵金属许可最长 1 个月 · resmigazete.gov.tr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29
  3. 《进料加工制度决定》(2005/8391 号),贸易部发布的合并文本(2025-08-16) 第 10 条(期限;延期由公告规定),第 19 条(核销),第 22 条(到期后 1 个月和 2 个月内办完的手续:违规罚款的两倍和四倍) · ticaret.gov.tr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29
  4. 土耳其《海关法》(4458 号) 第 108 条(进料加工;缓税方式和退税方式),第 241 条第 3–4 款(违规罚款) · mevzuat.gov.tr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29

本页仅供参考。它不构成法律或者报关方面的意见。《公告》和《决定》是直接读的,条款号也写了出来;但某一份证书能走哪条延期途径,要看证书自身的条件和贸易部的审核。统一延期申请期的最后一天和申请方式,请向贸易部或者自己的报关行确认。违规罚款每年重新调整,本页不写里拉金额。

页面修订

  1. 页面发布。期限、延期途径、临时第 37 条的六款和核销规则,都是从贸易部发布的《公告》和《决定》合并文本,以及 2026-04-17 的官方公报直接读出来的。统一延期申请期的最后一天没有推算,也没有写出;建议向贸易部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