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TR 还是 EUR.1:土耳其清关该用哪份证书 A.TR 不是 原产地证明
两份单证证明的不是同一件事。A.TR 说明货物在土耳其与欧盟关税同盟内处于自由流通状态,不说明它在哪里生产。EUR.1 证明的是优惠原产地,凭它才能按优惠协定享受减税或者零关税。所以,在土耳其进入自由流通的中国原产货物,可以凭 A.TR 免征关税进入欧盟,而反倾销税照样按原产地征收。
一张表看清区别
| 事项 | A.TR 证书 | EUR.1 证书 |
|---|---|---|
| 证明什么 | 自由流通状态 | 优惠原产地 |
| 法律依据 | 土耳其与欧盟关税同盟 | 优惠贸易协定(修订版 PEM 规则及其他) |
| 适用货物 | 工业品和加工农产品 | 符合协定原产地规则的货物 |
| 原产地要紧吗 | 不要紧,第三国货物也能凭它走 | 要紧,必须满足原产地规则 |
| 提交期限 | 自签发之日起 4 个月 | 修订版 PEM 规则下为 10 个月 |
| 由谁签发 | 出口商提出申请,由海关或其授权的机构(在土耳其为商会)签发,并经海关签证 | |
| 好处 | 不征关税 | 减税或者零关税 |
| 贸易政策措施 | 仍按原产地适用 | 原产地已经证明 |
两个期限都要盯住。A.TR 的四个月提交期限来自欧共体与土耳其海关合作委员会第 1/2006 号决定第 8 条。EUR.1 的十个月属于修订版 PEM 规则;走的是别的优惠协定,就按那份协定自己的期限算。有一项修改已经提出,但还没有通过:欧盟委员会于 2026-09-17 提出(COM(2026) 477)一份新的海关合作委员会决定,用来取代第 1/2006 号决定;按这份决定,A.TR 要在签发后十个月内提交(草案第 8 条第 1 款),自 2026-01-01 起适用。在海关合作委员会通过之前,四个月的期限照旧有效。
什么情况用哪份单证
买方容易栽在哪里
A.TR 说明货物已经在土耳其进入自由流通:进口税费缴清,海关手续办完。至于货是在哪里造出来的,它一个字都没说。
于是会出现这种局面:中国原产、已在土耳其进入自由流通的货物,凭 A.TR 运往欧盟,关税免征。可只要反倾销税、保障措施或者监测要求是挂在中国原产地上的,这些措施照旧适用。A.TR 关不掉它们。
等到进口清关才发现,进口总成本一下子高出预算,随后就是和供应商之间的纠纷。下单阶段就把原产地要成书面的,别等货已经上船。
先问原产地,再问单证。原产地在土耳其或者欧盟,才谈得上优惠原产地证明。换成第三国原产,A.TR 可以出,优惠原产地证明出不了,按原产地征收的措施也一样照收。
支持文件没齐,就先别去要 EUR.1。进口国海关隔几年发来一封后续核查函是常事。供应商声明和成本明细拿不出来,优惠待遇会被追溯撤销,补税单落到进口方头上。
2026 年变了什么
修订版泛欧地中海(PEM)原产地规则由联合委员会 2023-12-07 第 1/2023 号决定通过,2025-01-01 生效。按第 2/2024 号决定,旧规则并行适用到 2025-12-31;2026-01-01 起只适用修订版规则。
有一点要说清楚:这次过渡针对的是对 PEM 公约作动态引用的优惠协定和原产地议定书。和对方国家之间的协定引用哪一套规则,需要另行确认;各份优惠协定的时间表并不整齐。
实践中最常碰上的是两处改动:
- 容差由 10% 提高到 15%
- 非原产材料的一般容差提高了。还按旧比例算,本来能取得原产资格的产品会被当成非原产货。
- EUR-MED 证书取消
- 旧制度下用来表明交叉累积的那份证书,修订版规则里没有了。原产地证明只剩两种:EUR.1 证书和原产地声明。
采购流程里还在要 EUR-MED,土耳其供应商也办不出来:修订版规则下这份单证不再签发。继续要,只会把出运拖住。
原产地声明与 6,000 欧元门槛
原产地声明是出口商写在发票、送货单或者其他载明货物的商业单据上的一段文字,不另行签发证书。修订版 PEM 规则下(附录一第 18 条第 1 款),两类人可以做这个声明:
- 经核准出口商,没有金额上限。
- 任何出口商,用于总值不超过 6,000 欧元的货物。
门槛按整批货算,不按单张发票算。把一批货拆成几张发票压到门槛以下,这招不成立:同一车上走的几张发票,在后续核查里算一批货,声明随之作废。
该向土耳其供应商问什么
- 货物的原产地在哪里?下单阶段要到书面答复,不要等运输单证。
- 打算出哪一份:A.TR、EUR.1,还是原产地声明?三者不能互相顶替,有时候要的不止一份。
- 要出 EUR.1,支持文件齐不齐?供应商声明和成本计算,后续核查时要拿出来。
- 单证什么时候签发?签发日期太早,货还在路上,提交期限已经在走。
哪些地方会出错
凭 A.TR 走的第三国货物被征反倾销税
关税确实不收,但挂在原产地上的贸易政策措施照旧适用。进口方在清关时才知道,进口总成本高过预算,纠纷就跟着来了。
该怎么做:下单阶段把原产地要成书面的,交给报关行核对那个原产地有没有被采取措施。
提交期限过了
A.TR 须在签发后四个月内递到进口国海关,修订版 PEM 规则下的原产地证明是十个月。货押在途中,或者单证寄晚了,这份优惠就没了。
该怎么做:签发日期要跟货物实际出运的日子一致;单证签得早,货一耽搁,期限就白白耗掉了。
后续核查来了,档案却是空的
EUR.1 或者原产地声明出具之后,进口国海关隔几年仍可要求证明原产地。供应商声明和计算过程拿不出来,优惠待遇被追溯撤销,税款连同利息向进口方追缴。
该怎么做:请供应商在单证签发当天,把供应商声明和证明满足原产地规则的计算过程归档。
以为自由区里的简单处理能挣来原产资格
重新包装、贴标、打托或者组套,都不产生原产资格。据此做出的原产地声明,在后续核查中站不住。
还在按 10% 的旧容差算
修订版规则的一般容差是 15%。按旧比例计算,出口商会把本来合格的产品当成非原产货,白白放掉优惠。
常见问题
没有 A.TR 会怎样?
欧盟买方用不上关税同盟给的免税待遇,货物按普通第三国关税征税。多出来的成本直接落在进口方身上。
证书事后也能补发,程序和条件由出口国海关定,进口一侧随后走退税流程。具体怎么办,问报关行和有关商会,本页不讲程序。
A.TR 和 EUR.1 能一起出吗?
两者证明的事情不同,所以可能都要。运往欧盟的一票货,A.TR 带来关税同盟的免税,原产地证明则在贸易政策措施和优惠累积上另有用处。
到底要哪些单证,由进口方的报关行定。下单阶段就问清楚;货走了再补单证,既费时间,又要掏滞港费。
流程里还要 EUR-MED,怎么办?
修订版 PEM 规则里没有 EUR-MED 证书;原产地证明就是 EUR.1 和原产地声明两种。
多半是采购流程没有更新。修订版规则 2025-01-01 生效,旧规则 2025-12-31 到期;再让供应商去办一份已经不签发的单证,只会把出运拖住。
原产地声明在发票上怎么写?
声明的文本和使用语言,写在所适用优惠安排的附件里,各国可能不同。本页不给样本文字,因为写错或者过时的声明会让这票货丢掉优惠。
正确写法取自协定的原产地议定书,也可以向报关行索取。出口商持有经核准出口商资格的,授权号必须出现在声明里。
6,000 欧元门槛看的是哪个金额?
看这批货里原产产品的总值,并且按每批货计算。门槛以下,任何出口商都可以出具原产地声明;超过门槛,出口商须具备经核准出口商资格。
拆开发票压到门槛以下行不通:同一批货里拆开的几张发票,后续核查时按一张算。
来源
- 修订版 PEM 原产地规则:联合委员会第 1/2023 号决定 修订版规则原文:EUR.1 与原产地声明、十个月有效期、15% 容差、EUR-MED 不再列入;任何出口商做原产地声明时适用的 6,000 欧元门槛(附录一第 18 条第 1 款 (b) 项) · eur-lex.europa.eu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01
- 欧共体与土耳其海关合作委员会第 1/2006 号决定 A.TR 流通证书的签发与四个月提交期限(第 8 条) · eur-lex.europa.eu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01
- 欧盟委员会:修订版 PEM 规则过渡条款指引 新旧规则并行适用的安排,以及过渡涵盖哪些协定 · taxation-customs.ec.europa.eu (PDF)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01
- 欧盟海关法典实施条例 (EU) 2015/2447 原产地声明与注册出口商(REX)条款。第 67 条第 7 款的每批货 6,000 欧元门槛,只在优惠安排本身没有规定门槛时适用;修订版 PEM 下,门槛来自公约本身(附录一第 18 条第 1 款 (b) 项) · eur-lex.europa.eu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01
- 土耳其贸易部:原产地(常见问题) 土耳其实践中的原产地证明与优惠原产地 · ticaret.gov.tr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01
- 欧盟委员会:提案 COM(2026) 477(2026-09-17),理事会文件 ST 13406/26 ADD 1 取代第 1/2006 号决定的海关合作委员会决定草案;A.TR 提交期限十个月(草案第 8 条第 1 款),如获通过,自 2026-01-01 起适用;尚未通过 · data.consilium.europa.eu (PDF)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28
- 土耳其《海关手续便利化条例》(Gümrük İşlemlerinin Kolaylaştırılması Yönetmeliği)第 3 条第 1 款 (a) 项 流通证书:由海关授权的人员和机构签发、经海关签证的证书 · mevzuat.gov.tr · 查阅日期 2026-09-29
本页仅供参考,不构成报关或者法律意见。需要哪份单证,取决于土耳其与货物目的国之间的优惠安排,也取决于货物的原产地;各份优惠协定引用的规则并不相同。单证的程序和期限可能因行政规定而变。出运之前,请向报关行确认。
页面修订
- 更正:“由谁签发”一行原先写的是由海关签发、商会签证;按条例,证书由海关或其授权的机构(商会)签发,再由海关签证(《海关手续便利化条例》第 3 条第 1 款 (a) 项)。
- 核对轮次:补进欧盟委员会 2026-09-17 关于 A.TR 十个月提交期限的提案(COM(2026) 477),并标明尚未通过。更正了 6,000 欧元门槛的出处:修订版 PEM 下,门槛来自公约附录一第 18 条第 1 款 (b) 项;(EU) 第 2015/2447 号条例第 67 条第 7 款只在优惠安排本身没有规定门槛时适用。
- 页面发布。已核实修订版 PEM 规则于 2025-01-01 生效、旧规则于 2025-12-31 终止;并补上一条说明:过渡只涵盖对 PEM 公约作动态引用的协定。